为深入推进学院安全工作的进行,提高全院师生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2018年4月17日在枫林校区9201教室,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文件精神。
会议上,生命科学学院院党委书记江艳、院长王晓季等带领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针对学院实际情况对此条例作了更深层次的解读,强调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师生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通过开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教职工责任意识,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为推动依法做好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