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面试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最高不超过200%。
(一)复试范围:
1.复试专业分数线。建议以表格形式,包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各科分数、总分数。
我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复试专业及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初试科目代码 | 初试科目名称 | 单科分数线 | 总分分数线 |
071000 | 生物学(全日制)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38 | 279 |
201 | 英语一 | 38 |
613 | 生物化学(生科院) | 57 |
813 | 普通生物学 | 57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38 | 273 |
201 | 英语一 | 38 |
338 | 生物化学(338) | 57 |
813 | 普通生物学 | 57 |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考拟招生计划(人) |
071000 | 生物学(全日制) | 26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 17 |
3.复试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志愿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一志愿考生入围复试名单筛选办法:由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实行差额复试。
调剂考生:
(1)调入专业筛选办法: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为生物学(071000)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型硕士,初试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数字为“07”开头。报考生物与医药(086000)及相关的专业型硕士,初试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数字为“08”开头。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0)调剂考生入围复试名单筛选办法:在满足以上调剂专业及科目等条件要求基础之上,如调剂考生中出现报考第一志愿相同考生,则按初试成绩排名,所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
(11)考生在发出拟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拟录取,按本轮复试总成绩排名往后顺延递补拟录取名单(递补考生仍在调剂系统内)。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6)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7)《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8)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每个材料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进行命名。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考生先做3-5分钟的自我简介,然后随机抽取2-3个题目进行现场回答,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2)专业课测试:
生物学复试笔试科目:《生命科学概论》
生物与医药复试笔试科目:《细胞生物学》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为《微生物学》、《现代生物技术导论》。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以面试形式进行,由我院具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复试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评价。主要考察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科研潜能等情况、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思维与反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表现等、本科阶段参与科研、实验、社会实践等。
(4)综合面试: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特殊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96小时通过邮件(15493520@qq.com)报备,审核通过后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二、体检
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三、录取
1.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将在我生命科学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监督联系人: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0791-83805935。
监督邮箱:jxksdzj@163.com。
五、其他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生命科学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6.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或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生命科学学院将做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生命科学学院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3767073342
联系邮箱:15493520@qq.com
附件1:
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
曾用名 | | 民族 | | 所在学校 | | 是否华 侨台胞 | |
政治面貌 | | 本科学习专业 | |
个人联系地址、电话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关 系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职 称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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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或处分 | |
是否担任过 党团、班干部,任何职 | |
本 人 政 治 表 现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政 审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上传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过程中,如实、准确提交复试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及其各学学院(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
四、参加复试的过程中,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在学校全部复试工作(含调剂)结束前不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x
附件2: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